品牌 | 广速机床 | 产地 | 国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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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形式 | 卧式 | 控制形式 | 普通 |
安装形式 | 落地式 | 数控系统 | 无 |
自动化程度 | 半自动 | 刀架/刀塔 | 可选配 |
界面语言 | 中文 | 机床大小 | 中型 |
轴数 | 其它 | 联动轴数 | 其它 |
加工用途 | 车外圆,车内圆,车端面,车内螺纹,车外螺纹,切槽,车小锥面,车长锥面,滚花,攻丝,打中心孔,钻孔,扩孔,铰孔,镗锥孔,镗孔,切断,倒角,铣削平面,铣削曲面,铣沟槽,铣轮齿,铣螺纹,铣花键轴,雕刻,球面,台阶,其他 | 加工材质 | 铸铁,钢锻件,碳钢件,合金钢,木材,橡胶,塑料,UHWM,石材,陶瓷,石墨,亚克力,玻璃纤维,皮革,石棉,软金属,硬金属,其他金属材料,其他非金属材料 |
销售区域 | 全国,华东,华南,华北,华中,东北,西南,西北,港澳台,海外 | 售后保修期 | 36个月 |
卧式普车
卧式普车型普通车床的主要组成部件有:主轴箱、进给箱、溜板箱、刀架、尾架、光杠、丝杠和床身。
主轴箱:又称床头箱,它的主要任务是将主电机传来的旋转运动经过一系列的变速机构使主轴得到所需的正反两种转向的不同转速,同时主轴箱分出部分动力将运动传给进给箱。主轴箱中等主轴是车床的关键零件。主轴在轴承上运转的平稳性直接影响工件的加工质量,一旦主轴的旋转精度降低,则机床的使用价值就会降低。
进给箱:又称走刀箱,进给箱中装有进给运动的变速机构,调整其变速机构,可得到所需的进给量或螺距,通过光杠或丝杠将运动传至刀架以进行切削。
丝杠与光杠:用以联接进给箱与溜板箱,并把进给箱的运动和动力传给溜板箱,使溜板
箱获得纵向直线运动。丝杠是专门用来车削各种螺纹而设置的,在进工件的其他表面车削时,只用光杠,不用丝杠。
溜板箱:是车床进给运动的操纵箱,内装有将光杠和丝杠的旋转运动变成刀架直线运动的机构,通过光杠传动实现刀架的纵向进给运动、横向进给运动和快速移动,通过丝杠带动刀架作纵向直线运动,以便车削螺纹。
刀架:刀架部件由几层刀架组成,它的功能是装夹刀具,使刀具作纵向、横向或斜向进给运动。
尾座:安装作定位支撑用的后顶尖、也可以安装钻头、铰刀等孔加工刀具来进行孔加工。
床身:在床身上安装着车床各个主要部件,使他们在工作时保持准确的相对位置。
1.1 根据机床润滑图表加注合适的润滑油脂。
1.2 检查各部电气设施,手柄、传动部位、防护、限位装置齐全可靠、灵活。
1.3 各档应在零位,皮带松紧应符合要求。
1.4 床面不准直接存放金属物件,以免损坏床面。
1.5 被加工的工件、无泥砂、防止泥砂掉入拖板内、磨坏导轨。
1.6 未夹工件前必须进行空车试运转,确认一切正常后,方能装上工件。
2.1 上好工件,先起动润滑油泵,使油压达到机床的规定,方可开动。
2.2 调整交换齿轮架,调挂轮时,必须切断电源,调好后,所有螺栓必须紧固,扳手应及时取下,并脱开工件试运转。
2.3 装卸工件后,应立即取下卡盘扳手和工件的浮动物件。
2.4 机床的尾架、摇柄等按加工需要调整到适当位置,并紧固或夹紧。
2.5 工件、刀具、夹具必须装卡牢固。浮动力具必须将引刀部分伸入工件,方可启动机床。
2.6 使用中心架或跟刀架时,必须调好中心,并有良好的润滑和支承接触面。
2.7 加工长料时,主轴后面伸出的部份不宜过长,若过长应装上托料架,并挂危险标记。
2.8 进刀时,刀要缓慢接近工作,避免碰击;拖板来回的速度要均匀。换刀时,刀具与工件必须保持适当距离。
2.9 切削车刀必须紧固,车刀伸出长度一般不超过刀厚度的2.5倍。
2.1.0 加工偏心件时,必须有适当的配重,使卡盘重心平衡,车速要适当。
2.1.1. 盘卡超出机身以外的工件,必须有防护措施。
2.1.2对刀调整必须缓慢,当刀尖离工件加工部位40-60毫米时,应改用手动或工作进给,不准快速进给直接吃刀。
2.1.3 用锉刀打光工件时,应将刀架退至安全位置,操作者应面向卡盘,右手在前,左手在后。表面有键槽,方孔的工件禁止用锉刀加工。
2.1.4 用砂布打光工件外圆时,操作者按上条规定的姿势,两手拉着砂布两头进行打光。禁止用手指夹持砂布打磨内孔。
2.1.5 自动走刀时,应将小刀架调到与底座平齐,以防底座碰到卡盘。
2.1.6 切断大、重工件或材料时,应留有足够的加工余量。
3.1 切断电源、卸下工件。
3.2 各部手柄打倒零位,清点工器具,打扫清洁。
3.3 检查各部保护装置的情况。
4.1 严禁非工作人员操作机床。
4.2 严禁运行中手摸刀具,机床的转动部分或转动工件。
4.3 不准使用紧急停车,如遇紧急情况用该按钮停车后,应按机床的启动前规定,重新检查一遍。
4.4 不许脚踏车床的导轨面,丝杆、光杆等,除规定外不准用脚代替手操作手柄。
4.5 内壁具有砂眼,缩孔或有键槽的零件、不准用三角刮刀削内孔。
4.6 气动后液压卡盘的压缩空气或液体的压力必须达到规定值,方可使用。
4.7 车削细长工件,在床头前两面伸出长度超过直径4倍以上时,应按工艺规定用顶尖。中心架或跟刀架支扶。在床头后面伸出时,应加防护装置和警告标志。
4.8 切削脆性金属或切削易飞溅时(包括磨削),应加防护挡板,操作人要戴防护眼镜。